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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海都报记者 陈金兰
本报讯 晋江市将鼓励世界500强、上市公司或上市后备企业投资工业项目。昨日,记者从晋江市经济发展局获悉,《晋江市生产性工业项目准入审查暂行办法》已通过,对生产性工业项目准入导向、条件、审查和监督管理等都做了规定,做好产业结构调整,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。
晋江市根据国家、省产业政策,以及本地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实际,对工业项目按鼓励类、允许类、限制类、禁止类4种划分,明确今后该市生产性工业项目投资导向。 在鼓励类项目中,晋江市提出8类项目,包括国家、省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;世界500强投资项目;填补本市产业链空白点的投资项目;本市年纳税超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投资项目;上市公司或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项目;符合本市产业布局的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;承诺吸纳残疾人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革命老区基点村、经济欠发达村、移民安置区闲散劳动力进厂就业,且上述对象就业比例超过10%的投资项目;镇、村经济组织集体控股的标准厂房、职工公寓项目。 根据规定,新上的生产性工业项目,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: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发展政策、即时宏观调控政策、行业准入标准和产业发展布局规划;符合环境保护和生态发展规划、节能降耗要求;符合晋江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要求;符合申请单独供地的必须条件,即项目总投资规模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,且业主申请用地面积在5亩以上(在产企业在原厂区周边扩建的项目允许适当放宽)。 此外,还将设立投资项目准入审查专家顾问组,对项目进行投建后评价,要把项目业主提交准入审查时,作出的相关承诺纳入土地批后监管范围,出现的违规行为,也将作出一些处置方面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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