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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福建省少年儿童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福建省体育局社会体育管理中心
二、承办单位:福建陈昭瑞围棋俱乐部
三、比赛时间:2007年7月15日至19日
四、比赛地点:福州市西二环北路62号南京军区梅峰宾馆
五、参赛对象:全省少年儿童围棋爱好者
六、竞赛办法:
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。
2、竞赛制度根据报名情况确定。
3、比赛分设男、女少年组和儿童组及幼儿组。
七、参赛办法
1、各单位参赛限报一队,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团体赛运动员少年组限报二男一女,儿童组每组限报三男一女。幼儿组不列团体赛,只参加个人赛项目。
2、单位参赛队参加个人赛人数限报20人以下。
3、单位报名参加团体赛、个人赛,报名时需注明。
4、少年甲组: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少年乙组: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儿童甲组: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儿童乙组: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。
幼儿组: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。
5、参赛选手出生年月以户口簿为准。对不符合参赛条件者谢绝参赛。
6、对弄虚作假、违规参赛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,收回奖品并通报全省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1、团体赛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6名,不足6个队时,减1录取。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个人名次得分之和累积(第一名1分、第二名2分,以此类推),得分值少者列前,相同者按第一名多者列前。
2、个人竞赛:少年儿童组分别录取前18名,不足18名(含18名,减1录取);幼儿组分别录取前12名,不足12名(含12名,减1录取)。计分方法按第一名得1分,第二名得2分,以此类推。
九、仲裁及裁判
仲裁及裁判由省体育局选派。
十、报名与报到
1、报名:各参赛单位将参赛名单于6月20日前传福建陈昭瑞围棋俱乐部,传真电话0591—87829265,联系电话:13906929060。
2、报到:各参赛选手于7月14日自行到南京军区梅峰宾馆(福州市西二环北路62号)报到。
3、报到时需交运动员1寸相片1张及户口簿原件。
十一、经费
1、每位选手报名费50元(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,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,本次比赛按报名人数收取报名费)。
2、各参赛选手差旅费自理。比赛期间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,每人每天交90元。
3、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。
十二、大会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具体办法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本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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