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泉州市第八届运动会棋类竞赛规程 |
|
|
|
一、竞赛日期:待定
二、地点:泉州市体育中心
三、竞赛项目:
1、中国象棋:男子、女子(团体、个人赛)
2、围棋:男子、女子(团体、个人赛)
四、参加办法:
1、运动员必须符合《第八届市运会竞赛规程总则》及相关规定。
2、运动员必须持有第八届市运会参赛证。
3、参赛人数:
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2人(每项棋教练1人),各项棋运动员男3人,女2人。
五、竞赛办法:
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中国象棋竞赛规则》、《围棋竞赛规则》;
2、比赛办法待报名后确定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各组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,参赛数不足录取数减一录取,不足3人(队)参加的项目不比赛。
七、报名与报到:
1、报名:按第八届市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;
2、报到:各代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;
八、经费:参赛运动队一切费用自理。 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|
关于泉州市第八届市运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做好泉州市第八届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,根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的有关精神,现就比赛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以网上最新发布的时间地点为准。
二、各项目第三次报名截止时间:
1、足球、武术、排球(县市组)、体操8月17日17点前;
2、拳击、击剑、桥牌、游泳、摔跤8月22日前;
3、射箭、帆船(板)、柔道、跆拳道、篮球、钓鱼、武术散打8月25日前;
4、皮划艇9月12日前;
5、沙排9月16日前;
6、羽毛球、田径、举重、乒乓球、网球、中国象棋、围棋9月26日前。
三、其它:
1、行业组:
(1)足球项目报名人数原定18人,现增至22人参赛运动员上场时须穿足球鞋、护腿板,原定8月 20日至26日的比赛因受第9号超强台风“圣帕”的影响,比赛推迟举行,原定19日上午的领队、教练联席会取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2)各单位在第三次报名的同时须提交运动员身份证、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2寸彩照2张,务报名统一使用大会下发的报名表(网上下载)。运动队报名单须用电脑打印一式二份(加盖公章)按规定时间报名。
(3)运动员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。如果出现行政、业务分属二个部门管理的运动员,应以行政主管部门为单位(人事、工资关系所属部门)报名参赛;如行政主管部门未报名的运动员经申请并报资格审查组同意,亦可代表业务主管部门参赛。
(4)女子台球、男子排球、女子排球、女子侨牌、女子篮球、女子围棋等六个项目因报名不足三个单位,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不列为比赛项目。
(5)各项目的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定于开赛前一天上午九时召开,地点另行通知。
2、县(区、市)组的有关竞赛事项由各赛区另行通知。
大会竞赛组
二○○七年八月十七日
|